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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办解读高考政策:谨防计划外招生信息欺骗考生
2007-05-25 14:45:4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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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5日电 24日,黑龙江省招办有关人士就今年高考的录取体制及原则做出详细解释。据悉,黑龙江今年将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此外,各院校在以往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基础上,还将首次向学生发放《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据了解,所谓“学校负责”就是由招生院校提出调档要求,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招办监督”是指省招考办按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要求,在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考生志愿顺序、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院校所在录取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同时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即录检。如果招办与院校的意见不一致时,招办将尊重院校的意见,以招生院校的最后意见为准决定退档及录取名单。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