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4日电 3日,黑龙江省招考办向考生声明: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并在指定医疗单位进行的体检,非指定医疗机构做出的高考体检结论无效。报考军队、公安、司法类院校的考生还须符合统一标准,方可填报该类院校志愿并按时参加体检。考生对当地指定的医疗单位做出的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到当地招考办申请去全省高考终检医院——哈医大二院终检。
体检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之一。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切勿轻视体检,须牢记自己的体检结论:合格还是专业受限还是不合格,并牢记医生在体检表中的建议:不宜就读的专业和受限专业。高考后,凡体检合格但附加有“专业受限”和“建议不宜就读的专业”结论的考生,都须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和医生建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查询)要求,并查阅《2007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所报院校招生计划下面“注”中有否要求,以及查阅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中是否有要求后,再正确合理地填报志愿院校及专业。考生应尽量避开受限专业及不宜就读的专业,以免影响录取。
报考军队、公安、司法类院校的考生还须符合《军队(国防生)院校体检标准》和《公安及司法院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有关要求和标准》(可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查询),方可填报该类院校志愿并按时参加体检。
军队、公安、司法类院校政审、体检、面试及体能测试时间:报考军队(国防生)院校的考生6月16日至19日到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填表申请政审,6月19日至24日到黑龙江省军区医院参加面试、体检;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6月15日至19日到哈尔滨体育学院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报考司法院校的考生6月12日至14日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