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7日电 记者近日从国家广电总局获悉,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将于10月20日、21日进行。
网上预报名定于5月15日至6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1日至9月25日。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内地中国公民,不限专业,只要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党纪政纪开除处分。均可于6月30日前登录以下网站报名参加考试: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或www.cnradio.com)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www.abp.gov.cn)
国家广电人才网(www.rfthr.com)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广播电视业务;播音员资格考主持人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加口试)。各科内容较往年做了相应调整,突出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各级电台、电视台发现、选拔采编人才设定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要求。
举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相关规定,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的重要内容。资格考试面向全社会,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今后,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准备进入广播电视行业从事参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才能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
附:《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
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五)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党纪政纪开除处分。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5月15日至6月30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或www.cnradio.com)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www.abp.gov.cn)
国家广电人才网(www.rfthr.com)
(二)现场报名时间是9月1日至9月25日。考生应先在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我省现场报名有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6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报名时,当场摄取报名人员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加口试)。
五、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07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根据黑价联字[2005]71号文件,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费210元/人,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费240元/人。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