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1日电 日前,黑龙江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了由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和安全监管总局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据介绍,按照交通部、国防科工委、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2005年4月,黑龙江省成立了由省交通厅、安监局、农委、国防科工办、黑龙江海事局组成的省专项治理领导机构。黑龙江海事局在该机构的领导下,认真履责,积极落实活动要求,并针对辖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对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保证了专项治理活动统一、有序地开展。通过近两年的努力,顺利完成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全面治理、总结深化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并对查出的低质量船舶进行了有效处理,问题船舶大部分已通过附加检验,个别未通过附加检验的船舶被取缔。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提高了船厂、船东、船员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联合验收组听取了黑龙江省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情况汇报后,对哈尔滨船舶检验处开展的低质量船舶附加检验情况及北方船舶工业总公司的造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黑龙江省在这项活动中组织部署周密、方案切实可行,推进深入扎实,各单位(部门)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有序、效果显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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