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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得干涉毕业生自主择业
2007-06-12 11:54: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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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2日电 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就业岗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毕业生自主择业。昨天,省教育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通过多种政策保障,全力推进今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统计,今年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预计将有19万毕业生,比去年增加2万人,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今后一个时期黑龙江省就业工作的重点。

  黑龙江省下发文件要求,毕业生一律享有择业自主权,任何学校、任何部门都不得干涉毕业生自主择业,不得强迫、指定毕业生将档案、户口存放在各级人才中心或市场。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严禁以命令、诱导、强迫的方式方法指导毕业生择业或保留档案或户口。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今年黑龙江省还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接收手续,凡商调函、调档函、介绍信及不规范的接收证明,均不予办理就业手续。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