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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开展客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2007-06-13 10:52:4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进胜 刘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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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3日电 针对哈尔滨市近段时间公交、货运车辆的交通事故频发的问题,市交警部门昨天召开专项会议并决定,从即日起严肃整顿客货运车辆,对客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据市交警部门统计,今年1—5月份,哈尔滨市客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344起,占事故总量的31.68%,死亡5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9.23%。其中,公路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17起,死亡4人;市区公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62起,死亡9人;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148起,死亡13人;旅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3起;含非营运货车在内的货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124起,死亡31人。

  据介绍,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首先对所有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彻底排查,严格检查客货运车辆的安全状况,把好核查、登记关,严格审核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对送子车车龄6年以上的,要坚决停运,对驾驶人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超过12分或有重大交通事故经历的,一律取消送子车驾驶资格。同时,交警部门要求各公交、联运公司对本单位野蛮驾驶、肆意违法的驾驶人组织停车学习,对屡次违法人员要取消运营资格,使公交汽车中的“疯狂老鼠”彻底消失。并将严格核定长途客运车辆人数,严禁私加座位。对市区内的公交联运车辆,严查互相追逐、站台外停车、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各公交、联运单位要加强对车辆运营情况的路检路查。同时将重点整治疯狂残土车,对无牌无证、挪用牌照、超载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上限处罚。交警部门在路检中对2005年2月1日以后注册的总质量不小于12000千克的货车、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挂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进行重点检查,对尚未安装的,要在强制安装的同时,坚决依法处罚。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