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7日电(记者高长利) 全省开展“平安龙江”建设以来,望奎县积极探索,以治安防范承包为动力,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8月份,全县农村刑事案件发78起,同比下降8.2%,其中入室盗窃发8起,同比下降20%;治安案件发41起,同比下降21%。群众对治安状况满意率由两年前的80%上升到现在95%以上。
适应农村新变化 引入治安防范市场机制
望奎县是一个有着15个乡镇、109个村、49.4万人口的农业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治安防范发生了很多新变化。撤乡并村后,原来的乡、村、屯治安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局面不复存在。农村“一免两补”后,乡、村两级对专职治安员的投入没有了稳固来源。过去靠行政手段推行的轮流看护、遇险互动等做法,难以发挥其效用。随着农村种养殖加工业的发展壮大,“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和火灾事故、生产事故增多。安全需求已成为群众的第一愿望。针对上述这些变化,望奎县打破过去靠行政手段搞治安防范的做法,大胆学习借鉴,强化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在全县农村全面实行了治安防范承包,由县级财政出资,将特定区域的一定治安防范责任、重点项目的巡逻看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通过协议和有偿的形式,承包给个人。明确责权利和奖惩,在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下,实现了在政府“买单”前提下的村屯治安防范人员岗位职业化、待遇报酬货币化、权利义务契约化,把治安防范承包作为平安乡村建设的第一品牌,纳入全县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
以治安防范承包为平台 活化平安村建设人力资源
望奎县根据农村村屯情况,在全县109个村、655个屯分别配备1名行政村第一治安承包人和1名自然屯第二治安承包人。通过召开村民议事会,村委员审议批准,确定村治保主任为全村第一治安承包人,集治保主任、村屯管护和调访信息员职能于一身。屯专职治安巡管员为第二治安承包人,专职、专薪、专责,由第一承包人管理考核,村级组织和村民代表日常监督。治安防范承包实行乡镇综治办考核行政化管理,派出所、司法所培训专业化指导,村民参与群众性监督,合同契约市场化运作。
在对治安巡管员的选聘标准上,望奎县确定为年龄在25—45岁之间,身高1.65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乡镇综治办和派出所审查同意,县综治办面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一治安承包人主要负责调解民事纠纷和信息反馈、协助公安机关办案、检查群防群治工作和治安巡管员日常管理。作为第二承包人,屯治安巡管员对第一承包人负责,在屯内组织开展十户义务联防、保证夜夜有人义务巡逻看护。做好保险引进防范的宣传动员和协办,保证30%以上农户参加治安保险。指导农户开展物防、技防,保证养殖大户、富裕户全部落实技防。进行法制入户宣传,保证每个自然屯有3条以上“平安村”建设宣传标语。
按照统一规范,望奎县各乡镇综治办与各村第一治安承包人和第二承包人治安巡管员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状到底”,工作考核以签订的责任状为标准,保证了治安防范承包人责权利相统一。
强化保障健全机制 确保承包人发挥作用
为保证农村治安防范承包落实到位,望奎县把治安防范承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定开支渠道,落实报酬。每年拿出163万元用于农村治安巡管员开支,治保主任年薪3000元,屯专职治安巡管员年薪2000元,极大地调动了治安巡管员的积极性。
为提高承包人队伍业务素质,望奎县把政法队伍管理的一些有效办法引入治安承包人队伍管理。全县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由乡镇派出所负责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军体训练等形式进行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知识等基本技能的教育培训,并统一制发了工作证、工作手册、胸卡和袖标。制定出台了《治安防范承包人职责》、《治安巡管员请销假制度》、和《治安巡管员辞退暂行规定》等8项规章制度,约束规范治安防范承包人的行为,使他们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县、乡综治办实行月检查、季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依据年初所签责任状,逐项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签字认可,一次性兑现工资。表现突出的,予以重奖。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的治安防范承包人自动淘汰出局,重新选聘人员。同时,各乡镇还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敢于碰硬、群众威信较高的治安防范承包人重点培养使用。去年,全县农村有6名村治安防范承包人走上村支书岗位,有20名治安巡管员当选村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