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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过《意见》 小额担保贷款提至三万元
2007-06-21 09:06:3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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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21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20日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对创业项目要具体划定从业人数,适度放宽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意见》提出,个人贷款经营项目属微利,从业人员2人(含2人)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带动就业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还款采用宽限期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自贷款之日起,六个月内还息(全额贴息除外),不还本金,第七个月至贷款到期日等额本息还款。

  《意见》明确了贷款受理审核发放工作时限,各环节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的规定。社区申请受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核至报送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5个工作日;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受理审核至报送市商业银行为15个工作日;市商业银行审核发放贷款为5个工作日。

  《意见》规定,通过信用社区担保贷款的,申请人必须没有反担保人及住宅外房产抵押条件。对有能力提供其他担保条件的,信用社区不提供信用担保。对信用社区贷款,推荐社区不进行贷前调查的,取消其信用社区资格。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