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2日电 2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解决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政府要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加强贷款担保的力度。
对今后做好全省条例的实施工作,组成人员提出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民营科技企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环境,严肃处理那些为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人大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做好跟踪问效。
针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组成人员认为,现在科技经费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用于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但一直没有单独立项,既然条例做了明确的规定,政府就应将与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相关的资金有效地整合起来,明确作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
针对我省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以及总体实力逐年下滑的现状,组成人员认为,应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深入研究,针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如融资难、做大做强难等深层次问题,出台相关政策,切实解决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如何快速发展、如何由小到大、如何做大做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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