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2日电 题:任性和放纵害了我自己
讲述人:刘志伟(化名),24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现在黑龙江省东风监狱服刑。
我是家中的独生子,从小父母就对我十分溺爱,对我的所有要求都尽量满足,所以从小我就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听我指挥,不可以拒绝我的要求。因为不愿意学习,初中毕业后我没有继续上学,只是在家里待业。后来,我认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经常和他们一起出去喝酒,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周围的人因此都怕我,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
父母怕我这样混下去毁了自己,找关系安排我进入一家工厂上班。刚上班时,我对周围的一切感到新鲜,还能按时上下班、认真劳动。时间一长,我对单位严格的纪律要求和枯燥的劳动产生了厌烦,开始旷工并和过去的朋友们吃喝玩乐、惹事生非,父母气得从此不再管我了。
2005年3月的一天,我做东请朋友们喝酒,朋友王某推托说有事要办,没有来参加。席间我又打电话催他,他又说没在哈市。喝完酒回家的路上,我突然看见王某正在一家饭店喝酒。我酒劲往上冲,头脑一热,冲进饭店与其争吵起来,之后又厮打在一起。这时,王某的朋友们纷纷上前拉架,但我以为他们要帮王某打我,回身在水果摊上抢过一把水果刀向他们刺去,王某躲闪不及被我刺成重伤。看到王某倒在地上,我的酒立即醒了一大半,趁乱跑回家跟父母说了这件事。在父母的劝说下,当晚我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投案自首和积极赔偿,我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狱中我悔恨不已,如果少一点任性和虚荣、平时多约束一下自己,如果多听一些父母的教诲、少一些自以为是,我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落到今天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