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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制定5项任务优化龙江法治环境
2007-07-04 11:08: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郑法言 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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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4日电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法治环境先进县区(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解决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和优化全省法治环境。

  《意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明确了创建活动的标准是:执法环境良好;社会秩序安定;执法公正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意见》明确了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二是全力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各类市场行为,促进和谐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是依法监督和规范各类执法行为。自觉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打牢执法规范化的思想和能力基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四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五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严格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坚持普治并举,全面贯彻《依法治省实施纲要》。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