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4日电(王慧东 记者 雷蕾)记者从哈市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份起,交警部门将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对车辆“禁鸣”的集中管理与宣传行动,车辆在市区内“禁鸣”区域或路段,违法使用喇叭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司机不知如何在行驶中正确使用喇叭。
7月3日下午,记者在南岗博物馆地区进行观察,在转盘道周边的东西大直街和红军街的四个方向,分别都有非常醒目的禁鸣标志,但在川流不息的车流当中,喇叭声却不绝于耳,几乎无法识别出远处的喇叭声由哪台车发出。12时17分,从转盘道快速驶出的黑A50588号红色出租车,在经过博物馆东口的人行横道时,对着过街人流不断地按了近5次喇叭,快速的通过;黑AR7050号金黄色凌志车、黑A97972号出租车等多辆车也鸣着喇叭通过该路口,引来过街行人一片厌烦的目光;14点30分许,由东大直街驶入博物馆转盘道的流量很大,车与车之间几乎没有间隔,在停停走走的状况下,一些车辆明知鸣笛也是于事无补,仍然不停的按着喇叭,一直在前方疏导交通的交警巡逻至此,分别对黑A56570、黑AV8828号车辆违规鸣笛行为进行了处罚;黑A56613号出租车因为安装高音变声喇叭,被交警责令当场拆除。虽然交警一直在取缔违法鸣笛的行为,但记者发现随意使用喇叭的情况仍十分普遍。据在此执勤的交警南岗大队一中队教导员侯国君介绍,“在这方面,目前出现最多的违法情况是,一些车辆安装有刺耳噪音的变音喇叭,在喇叭按鸣车辆类群当中,鸣频率最高的为出租、公交等营运性车辆”。
哈市交警支队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加大“禁鸣”管理,是与城市发展紧密相连的,目前“城市化”发展加剧,并且随着新建小区的增多,居住人口也呈递增趋势。居民需要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这一措施的出台也反映了居民的需求。此前,交警部门在社会上专门就交通噪音扰民进行了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在前方车辆起车稍慢、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在交通拥堵排队等候、灯控路口等候放行期间,随意鸣车辆喇叭,特别是在居民区附近用喇叭示意、叫人、催促等行为,是群众反应最为强烈,扰民最为严重的一种陋习,而这种噪声污染,已不仅仅局限在交通违法范畴,更加成为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一大社会问题。交警部门将依法取缔违规安装高音、大功率喇叭,以及不按规定随意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