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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随意鸣喇叭最高可罚百元
2007-07-05 10:55:5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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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5日电 4日,记者从交警支队获悉,从7月起,交警部门将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对车辆“禁鸣”的集中管理与宣传行动,车辆在市区内“禁鸣”区域或路段,违法使用喇叭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而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多数司机不知如何在行驶中正确使用喇叭。

  3日下午,记者来到省博物馆地区进行走访,在转盘道周边的东西大直街和红军街的四个方向,分别都有非常醒目的禁鸣标志,但在川流不息的车流当中,喇叭声却不绝于耳,几乎无法识别出远处的喇叭声由哪台车发出。据交警南岗大队一中队教导员侯国君介绍,“在这方面,目前出现最多的违法情况是,一些车辆安装有刺耳噪音的变音喇叭,在喇叭按鸣车辆类群当中,鸣频率最高的为出租、公交等营运性车辆”。

  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司机并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喇叭”,据了解,喇叭的主要功能是避险,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在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等紧急避险情节,应减速慢行,并可以鸣笛示意。北京等地市曾专门规定,车辆在遇到紧急情况使用喇叭时,应符合以下要求:“连续按鸣不准超过3次,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喇叭音量不准超过105分贝。”

  对此,交警部门有关领导表示,为保证市民安静的生活、居住环境,即日起,交警部门将联合环保部门严厉取缔违规安装高音、大功率喇叭,以及不按规定随意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