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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三家饭店违规收餐位费受罚
2007-07-06 15:12:3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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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6日电 5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治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人员在工程街天天鱼村询问得知,该酒店从今年2月初开业以来一直收取每位两元的餐位费,酒店方称在消费者用餐前提前告知,还在餐桌桌牌上给予公示。但检查人员发现,酒店所谓的告知只是在桌牌底部用小字写出餐位费两元,消费者很难发现。就在检查人员检查时,一位刚刚结账的女士告诉检查人员,该酒店并没有提前告知要收餐位费,她是看到账单明细后才知道的。在随后检查的皇牌粥铺等两家饭店也存在同样问题。

  据了解,目前哈市餐饮市场上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消费者就餐时,饭店经营者并不事先告知收取餐位费、茶位费、服务费等,而是在消费者结账时按人头收取2至5元不等的费用,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据市工商局市场处工作人员介绍,按《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规定,适用于消费者的制度或规定视为格式条款,应当置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而饭店经营者不事先告知消费者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外,饭店收取餐位费等费用时,除要向消费者进行提前告知外,还要征得消费者同意。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