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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解释为何达到分数线不一定被录取
2007-07-11 06:10:2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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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1日电 “高考录取是否会出现低分被录取,高分被退档的情况”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10日,省招办相关负责人向到录取现场监督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以及考生和家长解释说,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和录取工作原则,此种情况很可能出现,也就是说,达到最低分数线并不意味着被录取。

  有考生和家长提出,在往年的高考录取中,出现了报考同一院校的考生,低分者被录取,高分者却被退档的情况,还有已经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被录取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形是怎么产生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据这位负责人解释说,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很正常的,并不意味着违规录取。因为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学校在录取工作中有着一定的自主权。也就是说,省招考办按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要求,在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考生志愿顺序、成绩从高到低向其投档;招生院校在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时,有的专业已录满,而考生又“不服从志愿分配”,因此该考生尤其是低分末端考生很可能被退档,而那些顺次进入录取分数线内的考生就很可能被录取。这就出现了“低分录取、高分退档”和“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被录取”的情况发生。

  除了专业录满被退档的情形外,拟退档理由还有:文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考生有失信行为等等。一般来看,“服从志愿分配”的考生基本上不被退档。

  省招办在录取工作中起到监督的作用,对招生院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进行审查。当招办与院校的意见不一致时,招办要尊重招生院校的意见,以招生院校的最后意见为准决定退档及录取名单。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