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黑龙江频道7月12日电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为有效监管商品房预售行为,最近出台了一个新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商品房预销售款专用账户,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据了解,由于原来对商品房预售行为没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双鸭山市商品房建设多年不能交工、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一房多售以及挪用、抽逃资金等现象屡禁不绝,有的房产因没有经过验收致使购房者无法办理房照。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区商品房预销售款的监督管理,双鸭山市出台了一个新的《商品房预销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双鸭山市新出台的办法,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商品房预销售款专用账户,并与双鸭山市房产管理局和指定的商业银行签订《商品房预销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将预售房款全部存入专用账户,并按预销售款监管协议在市房产管理局监管下合理使用预销售房款。据介绍,双鸭山市新的监管办法还对专用账户留存金额作了详细规定,并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全部销售完商品房后,将售房情况在预销售场所公示15日无异议后,才可到市房产管理局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撤销监管账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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