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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付淑芝、鲁金艳被评为龙江十佳女官兵、兵妈妈、军嫂
2007-07-17 15:22:02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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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7日电 据中国消防在线报道,近日,从黑龙江省首届十佳女官兵、十佳兵妈妈、十佳军嫂评审会获悉,黑龙江省消防部队推荐的女警官杨丹、英雄母亲付淑芝、军嫂鲁金艳分别被评为黑龙江省首届十佳女官兵、十佳兵妈妈、十佳军嫂。

 

  杨丹30岁,哈尔滨市消防支队道里大队副大队长。她是我省唯一战斗在灭火救援第一线的女警官。23岁的她向支队领导递交了到基层第一线的申请书,一干就是6年。刚到基层一个月,她没有回过家。血与火的战斗,生与死的考验,她在紧要关头,冲锋陷阵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勇于奉献的精神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赞歌。在哈尔滨油漆厂火灾战斗中,在人和地下商业街塌方现场和松花江北岸的化工厂爆炸救火救援中,她只知道往前冲,只有一个念头把人救出来。6年来参加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1500多次,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04年被黑龙江省消防总队被为黑龙江省消防部队首届“十佳消防卫士”,2006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十大英雄模范”、“十佳灭火救援尖兵”,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付淑芝59岁,哈尔滨市公安局幼儿园退休职工,省公安消防总队革命烈士马玉清的妻子,顾乡中队革命烈士马忠学的母亲。1974年,丈夫在率队执行扑火任务时英勇牺牲,坚强的她擦干泪水忍住悲痛担任起抚育两个幼儿的重任。1987年,她送大儿子入伍,后考入军校,毕业后回到救火第一线。1993年,年仅23岁的马忠学在救火战斗中英勇献身。付淑芝以超人的意志承受了人生的大痛,与先天患病的小儿子相依为命。她身患多种疾病,无论多苦多难,从不向组织提一点要求,2006年,荣获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十大英雄母亲称号,2007年被评为哈尔滨市首届好警嫂。

  鲁金艳30岁,七台河市妇联办公室干部。几年来,她真切地感受着“军嫂”二字的深刻内涵,操持家务,赡养双方父母,照顾孩子,默默无闻地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在部队“警营绿色网吧”建设中,她用自己的所学所长主动担当中队微机维护的工作。她还积极与战士们打成一片,经常了解战士思想、生活、工作、学习中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受到官兵们的称赞,被称为“警营中的好嫂子”。在工作中勤学上进,爱岗敬业,资助一名父母都是聋哑人的贫困女童重返校园,完成学业。由于工作突出,她连续三年受市政府嘉奖。

  近年来,黑龙江省广大驻军女官兵、兵妈妈和军嫂自觉将个人的荣辱得失与国家安全、部队建设和社会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爱岗敬业、努力进取、执著付出、顾全大局,舍小家为大家,承担直事业和家庭的双重责任,为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构建和谐龙江,谱写了一曲曲无私忘我、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时代颂歌,塑造了新时期女军人、兵妈妈、好军嫂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妇联、省民政厅、省双拥办、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开展了首届黑龙江省优秀女官兵、优秀兵妈妈、好军嫂评选活动,并被列为省委、省政府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系列活动的重头戏。

  通过此次评选活动,激发了消防官兵的工作热情,促进了消防社会化宣传工作,扩大了消防部队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增进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了消防部队官兵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提升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黑龙江省消防官兵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正在开展实施的“三基”工程建设中,大力弘扬“团结、务实、敬业、争先、奉献”的龙江消防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为创建平安龙江、和谐龙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