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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雷同难煞工商部门 建议取名时多一点创新
2007-07-17 16:23:4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张鸣霄
东北网7月17日电 本月初,哈市市民姜云华想在动力科技信息园创办一家企业,取名“华峰”,可登记时因重名遇阻。此后他又先后起了150多个名字,都和已注册的企业重名,企业迟迟注册不上。最后,在工商部门建议下,他给企业取了4字名称“盛世华峰”。记者了解到,注册企业名称雷同或相似,已成为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在为企业登记时遇到的一个难题,工商部门建议企业取名时多一点创新。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会遇到名字与别人雷同带来的不便和尴尬。在哈尔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企业也遇到这种现象。记者在动力工商分局采访时了解到,受传统文化影响,多数企业都喜欢取“华”、“吉”、“盛”这样寓意生意兴隆的名称。仅在动力区,企业名称中带“华”字的就有154户,带“吉”字的230户。
据介绍,企业名称一般包含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特点以及组织形式等要素。4年前,哈尔滨市企业登记实现全市联网,截至目前,市工商局红盾企业登记网“名称库”里已有10万多家企业。如果新企业登记,名称就不能再与库内同行业企业相同或相似。而且,“名称库”里的企业只占全市企业户数的百分之一,4年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及注销后又经营的企业尚不在库内。
作为企业名称核心内容的个别字频繁出现,不仅易引发名称侵权官司,也给工商部门登记录入和查阅企业档案带来不便,更不利于企业间业务往来。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好名称不仅是企业代号,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和初级品牌。企业要树立合法规范的名称观念,在取名时多一点创新,4字、6字名称都可以考虑。
责任编辑: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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