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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以乱贴乱画为营销方式伪造买卖证件印章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摘要)
2007-07-18 15:52:36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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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厉打击以乱贴乱画为营销方式伪造买卖证件印章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摘要)

  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在全市形成打击以乱贴乱画为营销方式实施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让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分子在哈尔滨市无立足之地,从源头上遏制乱贴乱画损害公共设施和城市容貌现象的发生。

  (一)全力侦破隐藏在哈尔滨市的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团伙,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公安部门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根据街面公开涂写、张贴的办证、刻章、售发票等乱贴乱画所留的联系方式,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和人民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指定专门机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侦破,不断打掉制售假证的窝点。对伪造证件、销售假证的团伙主犯,依法予以严惩;对负责传递假证、组织销售假证、招募涂写或张贴营销广告人员的团伙成员,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劳动教养,送交司法部门教育改造成为靠守法和诚实劳动生活的新人。对团伙成员中教唆青少年从事此类犯罪活动或传授犯罪方法的,依法从严惩处。

  (二)及时发现和抓获从事涂写、张贴销售假证等广告宣传的人员,切断制售假证违法犯罪营销网络。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举报和扭送在城市街道、小区庭院涂写或张贴办证、刻章、售发票、高薪招聘男女公关等非法广告的人员。公安部门对抓获、有关部门移送和群众扭送的上述人员,要认真进行审查,属于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劳动教养;经查证属于受雇于他人、与违法犯罪团伙没有直接联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者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劳动教养。

  (三)追查购买和使用假证件的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破获的案件为突破口和线索,公安部门应追查购买和使用假证件的单位和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触犯治安管理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组织清除和阻断销售假证的通讯工具联系号码,堵塞贩卖假证的营销渠道。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涂写、张贴的销售假证联系电话号码要认真进行核实,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和通信运营商中止违法通讯工具号码的使用。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业人员和产权单位及时清除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路面、树木上涂写、张贴的广告,缩短违法广告在街道、庭院的滞留时间,最大限度地削弱销售假证等违法广告的宣传效果。

  对乱涂写、乱张贴高价收药、兑换医保现金收药、治性病、体检、通下水、修家电、打井、招聘等各类广告的行为,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劳动监察、新闻出版等部门要以此为线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扰乱食品药品管理秩序、医疗保险管理秩序、广告管理秩序,非法行医、非法用工、非法印刷的单位和人员,以及以此为掩护暗藏于幕后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行为轻微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遏制其他各类以乱涂写、乱张贴广告信息为招揽生意方式的违法活动,净化和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容貌管理秩序。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