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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 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六项注意
2007-07-26 07:42:5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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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电 7月28日至31日,黑龙江省将统一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昨天,就第二次填报志愿即本科三批院校(含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招生院校)及所有高职(专科)层次院校中的填报志愿、录取等有关问题,省招考部门专门列出六大事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要按时在网上填报志愿。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填报志愿考生资格为:凡7月28日零时前在“龙招港”上没有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招考部门提醒,在7月28日—31日期间,全省既进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又同时进行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补报志愿。届时,请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询补报志愿通知,勿忘补报志愿。

  ——要核准后再填报志愿。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每个录取批次均设两个院校志愿栏,考生可在每个录取批次中填报两个院校志愿。考生应按网上志愿表的录取批次选报志愿院校及专业,并将其准确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的志愿栏内,且勿错填或由他人代填代报,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体育考生勿忘兼报。

  ——要及时查阅录取前公布的全省分数线。黑龙江省今年的本科三批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在网上填报志愿后,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志愿生源人数分别在录取前划定,并公布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全省本科三批院校分数线的考生,届时要查阅全省高职(专科)院校分数线。

  ——要认真了解投档办法。今年本科三批院校分两段投档,即在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

  高职(专科)院校也分两段投档,即在本科三批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计划的120%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投档。黑龙江省今年本科层次招生录取结束后一律不补录。

  ——要密切关注补报志愿通知和剩余计划。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院校的录取时间及补报志愿时间已经公布,即本科三批院校8月1日-8日录取,8月6日-8日补报志愿;提前录取的公安(普通)、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12日分类同时录取,8月12日补报志愿;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20日录取,8月17日-19日补报志愿。考生应按时间表密切关注“龙招港”随时发布的补报信息,并按正式补报志愿通知的有关规定补报志愿。

  ——要上网确认录取结果并携带纸介档案按时入学。所有考生均应以“龙招港”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填报、补报的志愿及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并应据此核对由招生院校填发的《录取通知书》的有效性。被省内外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须一并收到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而且,凡被录取的考生,均需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提取本人的纸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不予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