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6日电(记者 孙晓锐) 6日,记者从全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试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使我省广大林农得到实惠、林业得到发展、生态受到保护,我省将利用3年时间,完成40万公顷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试点任务。宾县林业局等全省21家单位被列为流转试点单位。
据悉,我省市县林区符合流转条件的林地面积约为368万公顷。其中,集体林面积218万公顷,国有商品天然次生林中的低产林和人工中幼林面积50万公顷,国有林中的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面积100万公顷。这次流转试点面积安排40万公顷,大体占可流转面积的10%左右。
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流转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依法取得的流转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集体林流转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国有林流转收益由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按省级、本级2:8的比例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取得的流转收益,要用于林业职工工资和新林区建设等方面。省级收益主要用于平衡我省东西部地区林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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