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7日电 (记者 印蕾)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7日结束,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根据该决定,黑龙江省将于2007年12月上旬选出589名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07年8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常办联字[2007]81号《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89名,与十届相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对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
哈尔滨市 99名
齐齐哈尔市 51名
牡丹江市 31名
佳木斯市 25名
大庆市 26名
鸡西市 25名
双鸭山市 17名
伊春市 21名
七台河市 10名
鹤岗市 16名
黑河市 18名
绥化市 43名
大兴安岭地区 10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黑龙江部队 19名
二、选举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间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07年12月上旬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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