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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失业预警线 达预警线即启动预案
2007-08-24 22:53:0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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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4日电(记者印蕾)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劳动部门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当规定年就业人数出现负增长;市、县城镇调查失业率达到12%以上;因失业导致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总人12%以上、或长期失业者(1年以上)占失业人数的20%以上等情况发生时,劳动部门将启动应急预案。

  据了解,当城镇失业水平达到预警线时,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并报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方可启动应急预案。劳动部门将通过增加用人单位;大力招商引资,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扶助有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加强对外来人员就业的控制,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先本地后外地的原则招用人员;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时间,实行就业预备制;采取缩短工时、均分就业时间等办法扩大就业;增加失业保险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实行紧急失业救助等应急措施,尽快缓解失业人数过快增长等问题。当失业率降低到一定水平,失业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威胁基本消除时,地方政府应向社会发布公告解除失业警戒。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