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3日电 自7月底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各地群众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踊跃向各级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自己身边的道德模范。黑龙江省康金环(A58 主要事迹与简介)、何建章(A35 主要事迹与简介)、王贵连(B03 主要事迹与简介)、安绍华(B20 主要事迹与简介)、李庆长(C20 主要事迹与简介)、李秀清(C22 主要事迹与简介)、金桂兰(D52 主要事迹与简介)、战胜军(D56 主要事迹与简介)、王凤荣(E04 主要事迹与简介)、窦云英(E56 主要事迹与简介)等十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 中国好人榜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网上投票点击进入] )
9月1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开辟32个版特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设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专题,刊登308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接受社会监督,并请公众投票评选。( 中国好人榜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网上投票点击进入] )
本次评选公示和投票从9月1日到9月9日。公众若对候选人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性,全国活动组委会制定了明确的投票规则。投票分平面媒体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时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1人1票,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在报纸投票,反之亦然。投票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将经过相关机构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平面媒体投票时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必须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有效证件,否则选票无效。为确保选票的真实性,一封信只能投寄一张选票,超出者按一张选票计算。所有选票必须通过邮局投递,组委会不接受其他方式运送的选票。网络投票只能选择web网络投票或wap网络投票方式。此次投票数据将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确保准确与权威性。此次群众投票结果将与全国活动组委会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加权统计后,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和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人选。( 中国好人榜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网上投票点击进入] )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规则
1.时间:9月1日00:00-9月9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确定的308位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评选奖项共分五大类: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
3.网络投票只能选择web网络投票或wap网络投票一种方式;凡已在报纸上投票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不得在网络投票。
4.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每类奖项最多投10票,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50票,否则无效。
5.投票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及目前所在省份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一个身份证号或军人证件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
7.投票结束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或军人证将经过相关机构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8.此次投票数据将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确保准确与权威性。
9.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10.本次评选设有抽奖环节,网络投票获奖名额4000个,随机抽选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手机网络投票1000个,随机抽选投票者手机号码。抽奖结果于本次活动结束后,在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上公布。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平面媒体投票启事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平面媒体投票从9月1日正式开始。公众可以查询9月1日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报》,填写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参加投票。平面媒体投票规则附后。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平面媒体投票规则
1.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字母A、B、C、D、E代表道德模范类别,数字(如01~62)代表候选人序号,候选人以姓氏笔画排序。
2.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3.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4.每人限填一张选票,所选每类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共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选票无效。
5.受他人委托代投票的,需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6.凡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在报纸投票;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上剪下的选票均有效,但每人只限从中选择一种报纸上的选票投寄一次。
7.选票用A4纸复印有效,但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8.一封信件只能投寄一张选票,超出者按一张选票计算。
9.选票请寄至:“全国道德模范选票”专用信箱,邮编:100072。装有选票的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所在省份。
10.投票应将标有“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字样的统一标识(附后)粘贴在信封正面邮编下方,标识复印有效。
11.投票截止时间:选票在9月9日前(含当日)寄达有效,过期无效。
12.为确保公正性,所有选票必须通过邮局投寄,组委会不接收其他方式运送的选票。如当地邮局通过邮路组织运送,请将选票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邮通街1号,北京邮政中心局,联系电话:010-65196854/65196855。
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信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