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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教育部门提示:自费出国留学有“四项注意”
2007-09-03 18:08:32 来源:新华网  作者:曹霁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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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9月3日电 最近,对于一些学生选择自费出国深造,黑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提示,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前应了解有关注意事项,以免遭受损失。

  一是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并核对其核心资质情况。

  二是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三是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

  四是缴付有关费用时,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