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7日电 开学伊始,双鸭山市的许多校园里,忙碌的师生中间,增加了忙碌的警察的身影。这些警察,是校园警务室的驻校民警,他们正奔走于教室之间为入校新生上法制教育课。
双鸭山市公安局根据校园周边治安形势复杂、侵害师生财物案件易发的实际情况,将逐步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建立校园警务室。按照“教育投资、公安派驻、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该局多方沟通协调,在市委、市政府及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市第一中学、三十一中学、职业高中、田家炳中学和市一中附属中学等首批高中校园警务室,于8月20日正式投入使用。
校园警务室坚持“醒目、标准、实用”的建设原则,在校园门口或主楼的显著位置设有独立办公室。每个警务室标识标牌、图板制度、档案簿册、外观标识全部实现统一,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联系制度、协作配合制度等规章制度,为校园警务室的规范运作提供保障。该局采取长期和轮班两种方式,从市局机关各相关部门抽调民警派驻到校园警务室,并在每个警务室配备一定数量由公安局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的保安员,由民警和校方双重管理。驻校民警负责定期组织开展巡逻防控、消防监督检查、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咨询,预防、发现、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校方开展收缴管制刀具等警务活动。民警们每个工作日到校园警务室工作2个小时以上,遇有学校开学、交学杂费、开展大型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民警全天候在警务室工作。
校园警务室的建立,有效保障了在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改善了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同时,有助于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