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8日电 从7月25日开始,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开展了整治警服“三乱”和非法销售警用器材集中统一行动。截至9月6日,全省共取缔违法销售警用器材、警察服装和警用标志商店35家,查处非法穿着警服或仿真警服380余人,收缴各类警用器材、警用服装、警用标志12000余件。
近一段时间,我省一些地方非法销售警用器材、警用服装、警用标志现象有所抬头,一些非警人员滥穿警服或防真警服,损害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形象。7月26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阿城分局的配合下,先后对哈市南岗区、道里区5家非法销售警用器材的商店以及非法穿着警服的11人进行了查处,依法收缴警用夏长服、短袖夏装、训练服等制式服装1200多件,警号、警衔、警徽、警车喷涂印模等警用标志2000余件,收缴强光手电、警棍、警灯、警报器、手铐等各类警用器材300余件,查处非法穿着警服38人,并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将违法经营者和责任人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统一行动期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对群众举报的4家非法销售警服的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依法收缴了一批警用服装和器材;佳木斯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在行动中,查获4家非法销售警服、警用装备器材的窝点,收缴了非法销售的警服和警用器材;牡丹江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打掉了一个非法经营警用器材的商店,并对货源和外销警用器材开展追查;大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查处了德丰汽车用品商店、伟业汽车用品商店、广聚汽车用品商店等多家违法销售警灯、警报器的商店;绥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在整治行动中,当场没收了3个单位保安人员非法穿着的警服和佩带的警用标志。
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451-82696510(白天),0451-82690110(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