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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举报冒黑烟车辆 环保部门将对被举报车辆下发限期治理通知并复检
2007-09-17 10:11:1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轶慧 叶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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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电 昨天是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周启动首日,公共交通周期间,环保部门将对友谊路沿线的河润街至地段街区段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和交通噪声监测,并将监测指标与平时的各项监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今后,哈尔滨市将对道路上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实施举报制度,市民可将市区内冒黑烟车辆号码记下,向环保部门举报。

  据了解,哈尔滨市现有汽车42万辆,汽车保有量正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递增,由此造成了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构成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汽车尾气最主要的危害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其对健康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刺激眼睛引起红眼病,刺激鼻、咽喉、气管和肺部,引起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光化学烟雾还能使树木枯死,农作物大量减产。

  近年来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除采取年检的办法定期检测车辆外,还采取抽检和路检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测。此次建立“冒黑烟车辆举报制度”,哈尔滨市将开设排放黑烟车辆举报电话,对于被举报排放黑烟的车辆,环保部门在查实后将对其下发限期治理通知并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并给予相应处罚。对一年内被举报3次且两次复检不合格者,交警部门将滞留其行驶证,环保部门强制其办理该车报废手续。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