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23日电 搜索了许多城市排名、评比、考核方面的资料,很少见到有将城市公交水平作为考评内容的,也很少有将市民对公共交通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依据的。这是否验证了这样一种倾向:在私人汽车大发展的时代,人们(包括一些城市政府)对小汽车的热衷与推崇,正在使整个社会偏离了“公交优先”这一更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的思路?
而现实中,城市公共交通协调不力、潜在萎缩已是不争的事实。
无论是否乘坐公交车,这样的后果都增加了市民出行的苦恼,直接降低了市民的“幸福指数”,并在持续的忽视中,使“乘车难”成为城市痼疾。
市民出行所受到的种种苦恼,不应该为城市管理者所漠视。
从当前一些城市的公交实践看,城市管理者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公交歧视”的决策思路,一是这些城市还没有认识到“公交优先”战略在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上的必然性,依然守着“多修路”的思维、决策模式,最终必然缘木求鱼,使城市拥堵越来越恶化;二是在实际操作中,城市管理者没有尽到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仅把“公交优先”作为口号,重复“喊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老路。
因此,有必要再一次强调政府责任。在政府公益事业改革启动的背景下,这样的提醒尤其必要:在城市公交事业中,政府既不能抛开市场原则大包大揽,更不能忽视其公益性的根本属性放任自流。
从一定意义上说,考核政府的标准,在于市民出行的“痛苦指数”能否转变为“幸福指数”,这一方面,境外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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