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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三分之一区域通过"场县共建"实现共建共享
2007-09-25 19:19:02 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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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9月25日电 借助农场与农村毗邻的优势,黑龙江省去年以来提出“场县共建”的发展战略,推动先进生产技术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目前,这个省已在三分之一的区域开展了“场县共建”,发展态势良好。

  素有“粮仓”之称的黑龙江垦区现有耕地3000万亩,年产商品粮约100亿公斤,是我国重要的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其下属农(牧)场分散在全省各市、县的行政辖区中。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垦区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具备了较高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和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城镇化基础建设水平。

  为充分发挥垦区的示范带动作用,黑龙江省提出以“场县共建”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合作共建水平,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拓展垦区发展空间。在不改变体制的前提下,打破所有制、部门和地域界限,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重点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进程,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资源共享。

  农垦九三分局与嫩江县合作组建了15个农机作业合作社,覆盖村屯面积5.6万亩。由于大型农机作业标准高、质量好、成本低,农村大豆亩均成本降低了6.7元,亩增产18公斤;农垦牡丹江分局与鸡西市共同筹资7亿多元,建设了200多条公路,使区域内县(市)、农场、乡(镇)公路基本实现了硬化。双方还取消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户籍限制,使学生实现了就近入学,推进了社会资源共享。

  按照黑龙江省的初步规划,到2010年,黑龙江垦区将为农村代耕作业面积2000万亩以上,推广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5000万亩以上;垦区龙头企业牵动农村种植基地3500万亩以上,拉动奶牛、肉牛、生猪养殖400万头以上;80%以上的毗邻场县实现教育、医疗和文化资源共享;50%以上毗邻场县或交叉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共享。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