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会展名城无证售楼 律师:这种行为严重违规
2007-09-26 16:27: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周宏宇 衣鸿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9月26日电 哈尔滨市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必须具备“五证”,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消费者在购房时才能买到放心房。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位于红旗大街272号的“会展名城”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卖房。昨日,记者到“会展名城”售楼中心进行了暗访。

  据“会展名城”售楼中心的售楼小姐介绍,该楼盘现已封顶,明年年底进户,虽未开盘,但已公开对外销售了。记者问:“听说这个楼盘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在卖房合法吗?”售楼小姐说:“没问题,楼都快盖好了,再过一段时间证就能拿到手了。”售楼小姐拿出了一张平面图说,这是使用面积93平方米的户型,价格大约90多万,现在买合适,一次性付款可打9折,等开盘后再买,就只能打9.8折了。如要预定,需交2万元定金,三天内交齐全款,如果毁约,定金不退还。”记者问:“现在是否能办理贷款买房?”该售楼小姐称,开发公司可以帮助办理。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据一家律师事处所杨律师介绍,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公开售房,是严重违规行为。开发公司公开售房前必须要具备“五证”,并在购房者买房前出示。如果开发公司“五证”不全就公开售房,有关部门将会要求其退还预收的钱款,并按双倍罚金对其进行处罚。杨律师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了‘五证’不全的房子存在很大风险,一但开发商在产权或其它环节出现问题,将会给自身带来很多麻烦。”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