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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农村全面建小康实现程度51.9%
2007-09-27 06:50:4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调宣 杨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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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7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哈市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测算,2006年哈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达51.9%,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4.9个百分点,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

  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的复合系统,国家确定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发展”、“农村人口素质”、“农民生活质量”、“农村民主法制”和“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18项评价指标,构成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

  据测算,哈市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50.6%,比2005年提高6.1个百分点;农村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46%,比2005年提高6个百分点;农村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为54.1%,与2005年持平;农民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42.2%,比2005年提高11.8个百分点;农村民主法制实现程度为94.6%,比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62.6%,比2005年提高5.5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从反映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6个方面看,农民生活质量、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环境方面的进程提升速度较快,民主法制、农村人口素质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速度相对较为缓慢。从反映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18项指标来看,进程达100%的有: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农民信息化程度、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常用耕地变动幅度、森林覆盖率;进程达到50%以上的有: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万人农业科技人员数、平均受教育年限、恩格尔系数;进程在50%以下的有:平均预期寿命、小城镇人口比重、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待加强的指标是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居住质量指数、万元农业GDP用水量,实现程度都在30%以下。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