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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化手段建立长效机制——访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王建民
2007-10-09 13:55: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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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9日电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我省的新农村建设更需要各行各业的关心和支持。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开拓农贷业务的成功探索,得到了银监会的认可与赞同,并决定在业内推广他们的经验。之所以能够如此,就是因为它反映了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这个大主题。哈尔滨市商业银行的探索到底给我们什么启示?就此,记者采访了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建民。

  “新农村建设,不能就农村论农村,将其简单地归结为农村的事、农民的事,而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格局中,把新农村建设放到整个现代化建设的大格局中,把农民增收放到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大格局中,在产业发展、要素配置、基础设施、体制改革、公共事业等方面统筹谋划和建设。”王建民说,与发达地区相比,目前,我省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这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发展结构造成的。新农村建设中,仅靠农村的自我积累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现实的,必须有外力支持。当前,我省已形成了积极整合资源、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确立试点乡村分类推进、组织社会力量帮建、领导联系点示范带动等有效工作推进机制,并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要求相比,这还不够。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如何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吸引更多的城市资本参与到农村经济发展中去。这一点,哈商行通过机制创新和业务创新,将支持新农村建设与自身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做法,是非常值得借鉴与推广的。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就是,要形成帮建新农村的长效机制,必须解决帮建方与被帮建方的利益连结问题,要以市场化的手段推进工作发展。

  为促进全社会在建设新农村上形成合力,我省已在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方面有新进展。如省新农村办与17家中省直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在涉农生产项目减免税收、简化项目审批手续、降低农业生产用电、开辟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方面做出了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生产建设项目等方式,重点实施长期有持续效果的帮建项目;在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上,采取政府给予贷款贴息、初级产品免征税收、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免收相关费用等激励措施,支持鼓励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团体、新型经济组织通过市场机制直接进入新农村建设主战场,与农村和农民开展合作共建。

  王建民说,从我省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看,今后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将重点探索以下方式:一是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开发和基础建设。如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农村承租土地,企业出资建厂,利用承租土地发展专品种种养基地或农产品加工业,安排出租土地农民到企业就业。同时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二是以土地资源经营开发推进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撤并村屯中新腾出来的土地,招商引资兴办企业,通过土地置换建设新项目,加快改变农村面貌。三是鼓励社会各界为新农村建设捐赠资金和物资。创新帮建方式,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生产建设项目等方式,以帮建促自建,增强“造血”功能。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