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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三级管理”保障市民住上暖房子
2007-10-11 15:55:2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志明 闫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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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1日电 9日,香坊区召开了全区供热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该区供热工作,确定了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居民住宅室温合格率达到98%;群众满意率达到98%的供热目标。目前,香坊区供热面积达到1771万平方米,供热户数17.8万户。为了让人民群众都能住上暖屋子,该区将全面施行区、街、社区三级管理体系。

  据了解,香坊区成立了区供热管理机构,同时组建区供热行政执法中队,解决区级供热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问题,减少或避免供热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及一些单位或个人私接供热管线、损毁供热设施等行为,并使这些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罚,从而依法维护供热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供热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区供热办创办了《供热信息》,每周编发一至二期,及时发布供热工作信息动态;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供热领导小组及区直有关部门定期报送供热工作信息,及时掌握供热情况。

  另外,香坊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成立了供热管理机构,对本辖区供热情况摸底调查,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处理居民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和供热投诉电话,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供热领导小组也建立了定期报表制度,定期向区供热办报送群众投诉、供热质量、热费收缴、燃煤储备等相关情况报表。

  除此之外,香坊区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开展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在信用等级评定方面,坚持注重质量、注重社会评价的原则,把群众的评价放在首位,通过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全区的供热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对信用等级差、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实行分类管理,限期整改,并作为将来授予供热特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从严惩处供热弃管行为,凡是发生供热弃管行为的供热单位,要坚决、永久将其驱逐出供热市场。要加大对供热企业的管理力度,建立供热企业服务标准考评、住宅室温监测和供热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章供热、用热行为。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