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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偷为业害了我”
2007-10-19 14:01:0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卢延虎 姜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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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述人:高军(化名),男,32岁,因盗窃多次被劳动教养,目前在哈尔滨市万家所接受劳动改造。

  我出生在一个相对富裕的家庭,上学时就经常逃课,还结交了社会上的一些人。记得第一次偷东西时,我才16岁,在几个小哥们的撺掇下,我试着在商场掏一个妇女的钱包,轻而易举就获得几百元钱。尝到了甜头,我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几次得手之后,我就进了劳教所。

  出来后,几个朋友为我接风洗尘,也让我觉得再谨慎、精明一点,就没那么容易落网了。过惯了吃喝玩乐的日子,没钱就到别人口袋去拿,渐渐地我沉溺在这种状态难以自拔,5次被劳教后我仍不知道要悔改。

  这一次我因盗窃被劳教3年,原来的女朋友也因我的一再堕落离我而去,每次看到60多岁的老母亲前来看我,想起自己30多岁仍没有成家立业,让我羞愧难当,也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以偷为业过不了一生,遭到的是社会的唾弃和亲人的白眼,我发誓解教后要重新做人,找回自己逝去的岁月。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