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哈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的居民。近日,小区通知住户必须补交以往拖欠的热费,再交纳当年热费,否则不给开栓供暖。小区物业这样收热费合理吗?纪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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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答复,房主以往拖欠的热费,理应交纳完毕。热是商品,物业这种做法合理。市供热办值班人员答复,住户可与供热单位进行协商,拿出还款计划,然后逐步把拖欠的热费交上来。目前暂无相关政策,供暖单位让住户一起交纳热费。如果一些弱势群体住户一时无力清欠热费,可与物业协商后,交纳当年或两年的热费,供暖单位给住户开栓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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