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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小组” 深入勘察哈尔滨市贫困生助学金申请资格
2007-10-31 13:55:0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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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31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公布城镇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享受助学金的申请范围和条件。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现行政策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家庭不得申请市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

  申请“两免一补”的学生范围:哈市城镇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居住在哈市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6区,具有非农业户口,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具有民政部门签发并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享受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须持暂住证、父母灵活就业证明、借读证明,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助学金:家庭人口平均每月经济收入相当或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有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父、母或学生本人有残疾的,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突发灾难造成家庭临时特别困难的。

  资助的评定工作在每学年度开学初进行,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要公布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资助信息,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并建立受助学生的档案资料。学校要建立“家访工作小组”,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深入到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家庭及居住地,实际勘察家庭状况、听取周围邻里反映,广泛征求学校师生的意见,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材料。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