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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补偿机制 今年起人均5元
2007-11-12 18:36: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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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2日电 (高晶霞 记者 杜筱) 记者12日从哈尔滨市卫生局了解到,为全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快速发展,使哈尔滨市居民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哈尔滨市将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2007年起按照人均5元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在十七大报告中,卫生工作被列入到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建设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此,哈尔滨市要求进一步整合卫生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要在全市建立起覆盖全体居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做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合理,结构适宜,设施完善。要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足额到位,从2008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新建、改扩建和设备装备工作;原则上要求,各区(市)政府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投入,不足部分由使用单位自筹解决。确保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足额到位,确定从2007年起按照人均5元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市和各区(市)按3:7比例分担,各区(市)政府要确保这笔资金足额到位,要在预算中单独安排,不得挤占卫生事业费拨款。

  同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间的新型协作关系,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中型医院间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导诊功能,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实现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大中型医院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目标;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供应新机制,要在5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办药房的试点工作,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供应新机制,实现低差率销售直至零差率销售,探索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模式,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另外,要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八统一”为重点的规范化管理,即:统一布点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慢病防治模式、统一考核评估办法、统一基础设备,形成新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体系。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维护服务秩序,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不承担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任务或经考核不能完成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调整或退出。

责任编辑:李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