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4日电 今年1—9月份,哈尔滨市食品价格累计上涨8.7%。特别是由猪肉、鸡蛋和食用油等价格上涨而引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哈市8区120个社区内的居民调查显示,有92%的被访者认为当前物价水平“比较高”,其中63.7%的被访者认为物价过高,难以承受。
生活成本提高
家住南岗区的刘大妈退休后一直和女儿女婿生活,家里还有一个小孙女。女儿女婿每月总收入在3000元以上。由于吃的东西都在涨价,近几个月她家每月伙食费比以往多了二三百元。刘大妈说,以前她每次买猪肉都买精肉,可现在买肉只能挑便宜的五花肉买。过去,刘大妈每周都会买排骨给孩子们改善伙食,如今半个月才买一次。“现在吃顿排骨得几十元,太贵了!”
调查中,有71.4%的人认为与五年前相比,家庭支出提高1倍以上(包括1倍)。数据表明,多数居民感觉生活成本在提高。
据抽样调查显示,哈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77元,同比增长15.0%,低于全国875元的平均水平,且较消费价格涨幅低1.7个百分点。数字表明,由于物价上涨,哈市居民将承受更大的生活压力。
工薪族压力大
当问及“您家庭能够承担的价格上涨幅度”时,80.1%的被访者认为可以承担“10%以下”;16.0%的被访者认为“10%—30%”;2.1%的被访者认为“31%—50%”;1.8%的被访者认为“50%以上”。数据表明,居民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比较有限,而且收入越低其承受能力越差。
调查显示,下岗及无业、离退休和商服三种职业能够承受物价上涨幅度最低,其承担上涨幅度在10%以下的人员分别占91.8%、83.6%和82.8%。据对哈市城市居民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231元,62.8%的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哈市平均值,这些中低收入家庭收入主要以工薪收入为主,在国家没有调资政策出台的情况下,收入比较固定,其承受物价上涨的能力很小。
今年1—9月份,占调查总数20%的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7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比哈市平均增速13.3%低4.6个百分点。由于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增加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开支。1—9月份哈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461元,同比增长6.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359元,同比增长3.4%。数字表明,虽然消费支出在增加,但由于食品价格上涨,消费量却在减少,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在下降。
政府应该调控
调查显示,面对物价的上涨,多数居民还是把希望寄托于政府的调控。在被调查的居民中,34.2%的认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采取经济、行政等有效措施来解决物价上涨问题。
今年以来,哈市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社会保障体系也不断完善,但仍有部分居民没有纳入社会保障。截至9月份,哈市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147.30万人,实际参保覆盖率为88.7%,仍有一定的参保空间;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应参保人员分别为154万人、237.5万人、84.5万人和86万人,实际参保覆盖率为87%、77%、71.35%和63%,均有较大的参保空间。有关人士建议,应继续增加社会保障参保人员,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率,提高社保金人均支付标准,实现城镇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为更多低收入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应实行价格联动机制,在主要食品价格涨幅较大时,适时调整就业者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低保补助金,并充分考虑到价格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带来的绝对支出数额,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的上涨而受到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