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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爸爸”不是亲爹 弃23年养育之恩于不顾要解除关系
2007-11-20 10:54:5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闫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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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0日电 得知养了自己23年的“父亲”不是亲爹,刘海(化名)心理发生很大变化,既要解除收养关系,又拒绝尽赡养义务。日前,刘父将刘海告上法庭要求其尽赡养义务。

  24年前,不能生育的刘某夫妇将一刚出生不久的男婴收为养子,并为其起名叫刘海。刘海长大后,常听到一些闲言碎语,说他不是父母亲生的,是被抱养的,渐渐形成逆反心理,并经常与养父母吵架。养母去世后,因无生活来源,养父生活更加艰辛。刘海上班后,不给养父一分钱,并提出要解除收养关系。刘父无奈,将刘海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刘海和养父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但刘父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将刘海养大成人后解除收养关系,刘海应按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调解,刘海同意每月给付养父生活费180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