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2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签约,将哈市国资委持有的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8%的股份以4.77亿元的价格转让,获得溢价收入近2亿元。本次哈中庆燃气公司国有股权的成功转让,标志着原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改制工作实现彻底改革的目标。
哈燃气化工总公司是1996年4月在原哈尔滨市气化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8亿元,负责哈尔滨市煤气生产、供应、管理和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供应,生产经营煤炭、煤化工产品及城市管道燃气工程设计和施工。哈燃气化工总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受制气量小、生产成本高、价格成本倒挂、管理机制僵化等因素的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从成立的1996年4月起至2006年7月,累计亏损14.7亿元。哈市政府及各方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1.4亿元,支持财政补贴7.6亿元,每年哈市政府还投入大量资金对供气管网进行维护。因此,对哈燃气化工总公司的改革势在必行。
2006年9月28日,大庆油田中庆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大庆油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共同发起成立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哈燃气化工总公司占49%的股份,大庆方占51%的股份。为了保证哈市在安全稳定供气、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利益等方面具有实际控制力,合资公司设立“金股”,由哈尔滨市政府持有,在涉及以上问题时拥有一票否决权。哈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了原哈燃气化工总公司的相关业务,负责哈尔滨市区85万余户管道煤气用户、4万余户天然气用户以及3000余户工商服务企业的燃气供应和管理,以及燃气用户发展、工程设计、施工等。合资公司成立后就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07年5月末,公司实现燃气销售1.5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74%;实现销售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3.15%;新发展用户1.79万户,同比增长9%。目前,哈尔滨市区燃气管网总长近1830公里,日最大供气量167万立方米,市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88%。
根据哈尔滨燃气化工总公司改制工作的整体策划,哈
尔滨中庆燃气公司成立后,哈市要对持有的哈中庆燃气公司的股权进行减持。经过哈尔滨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转让哈尔滨市国资委持有的哈中庆燃气公司49%股份中的48%。哈尔滨市国资委作为转让方,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代理股权转让项目的招标、评标。2007年9月27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布中标结果,中国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出资金额为4.77亿元,哈尔滨市通过这次转让股权,获得溢价收入近2亿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哈市国资委继续持有1%“金股”,具有一票否决权。重组后公司的公益性不变。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刘明辉表示,重组后的哈中庆燃气公司仍然是一个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企业,继续树立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公益意识,保证稳定供气,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目前,哈中庆燃气正在进行哈尔滨市区天然气置换煤制气的前期准备工作,明年将把服务扩大到工业、商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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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金股”
哈市国资委仅保留的1%的股份,被定义为“金股”。在中庆燃气国有股转让协议中,对上游企业职工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安置,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负责整体接收安置。对下游企业在册职工,由合资公司全员接收,并在自愿的前提下与员工签订了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3年内不得做经济性裁员,3年后累计经济性裁员不得超过原职工总数的10%。在这些涉及企业职工利益和未来哈市在安全稳定供气、公共产品价格等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政府所持有的1%“金股”拥有一定的实际控制力,具有一票否决权。这彰显了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性服务领域的主导作用。“金股”概念的引入为哈市其它公用事业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了经验。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穴China National Coal Group Corp.雪是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前身是1982年7月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天然气运营服务商,主要在中国内地从事投资、经营、管理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和工业用户输送天然气,建设及经营加油站和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相关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