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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傍名牌冒用“龙运”被处罚
2007-11-24 08:07:1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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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4日电 长途客车因为车身使用的标志和龙运公司的注册标志相近,而违反了《商标法》。哈尔滨市工商部门检查出3辆这样的长途客车,并对一辆车进行了处罚。

  据龙运运输有限公司的马部长介绍,从今年开始,龙运公司不断接到群众的投诉,称龙运公司的一些长途客车在中途违规拣客,并且服务质量很差。经过调查他们发现,冒用他们公司标志的长途客车大约有30多辆,这些车辆私自在车身上喷涂了与他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标志,造成乘客误解。由于他们公司的标志已经注册,其他车辆不能私自使用。于是,他们向工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哈市工商局经济监督监察支队案件四大队的工作人员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9月12日,他们在哈市南岗客运站附近检查时,发现一辆由哈尔滨开往伊春的长途客车车身上的标志与龙运长途客车极其相似。而根据龙运公司提供的车牌号码,这辆车并不是他们公司的车。经检查,该车属于伊春市运输有限公司。检查人员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判断该车冒用他人注册标志,对该车处以罚款。

  10月16日,两辆哈尔滨开往林甸的长途客车驶出客运站时,由于车身上也喷涂了类似龙运公司标志的图案,被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拦住。这两辆车都不是龙运公司的长途客车,涉嫌违反了《商标法》。目前,这两辆车正在等待工商部门的处理。

  据案件四大队的潘队长介绍,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已经注册的商标标识都要受到法律保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与其相同或相近,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标志。否则要处以罚款。这些车辆冒用龙运标志,使龙运公司的名誉和经济受到损害,是绝对不允许的。对于此事他们还将继续进行调查,发现冒用的车辆后,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曹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