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9日电 近一段时期,齐市全面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对涉水重点排污企业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齐市环保和监察部门着重检查了国家检查组发现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情况,重点排污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发区、工业园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有关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嫩江流经齐市江段及支流入江口的水质情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是否存在自行制定的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相悖的“土政策”规定等。
根据检查结果,齐市环保局上报市政府,决定对超标排放废水或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至10万元罚款;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并处罚款,对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产的企业,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对未执行“环评”制度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要求补办“环评”手续;对个别雨水口存在污水和雨水混排现象,已建议有关部门迅速整改。
齐市环保局已确定了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一是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些重点涉水排污企业逐家“会诊”,加大依法监管和整改力度,彻底解决企业污染问题。二是加大推进“十一五”期间嫩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落实。目前,有些项目正在建设中,有些已进入可研、环评阶段。三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不批。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环保、重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