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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特邀专家制度明年实施 有突出贡献者每年最高获万元奖励
2007-12-21 10:14:4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吴冠华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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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1日电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事局获悉,哈尔滨市日前出台哈尔滨市特邀专家制度并将于2008年实施,通过共享方式吸引和邀请一批省外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借助“外脑”缓解哈尔滨市高层次人才不足的现状,对贡献突出的特邀专家,哈尔滨市将给予每年最高万元的奖励。

  可来哈兼职或“遥控指挥”

  据介绍,特邀专家主要是指本省之外,在专业上具有较高造诣,在生产、科研和教学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且符合哈尔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需求,属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特邀专家以完成目标任务为前提,既可专职也可兼职;既可来哈工作,也可在原工作地区和单位为哈尔滨市服务;既可长期,也可短期,根据能解决科研课题和技术攻关关键问题的实际需要确定在哈工作时间。特邀专家的邀请期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为1年至3年。在邀请期内用人单位应为特邀专家配备助手,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特邀专家实行目标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在邀请期内,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特邀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人事局备案。市人事局负责对特邀专家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并作为下一邀请期是否续约的重要条件。对于在邀请期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将取消其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灵活给待遇分三等奖励

  特邀专家的待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年薪制、月薪制、周薪制、个人特殊股份和个人特殊社会保险等多种分配方式;对特邀专家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支付报酬。

  对经用人单位申报和有关部门审批,可为参与社会公益性事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特邀专家,给予部分补助来哈履职必要的旅差费,对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市政府按年度给予奖励,依据考核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奖励1万元、二等奖奖励7000元、三等奖奖励5000元。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