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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可入股 哈尔滨市“破格”培养高技能人才
2007-12-25 14:25:4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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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5日电 23日,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技能入股、越级提拔等新举措破格培养高技能人才。

  该意见规定了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薪酬制度。对高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要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价位作基数,采取协商的办法确定;要按高技能人才产生的效益或劳动数量提取奖励基金;鼓励以技能入股的方式,由用人企业评价高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确定股份等形式,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凭技能得到使用晋升、靠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高新技术企业要探索实施有利于鼓励创新、创造的收入分配制度。在聘的技师、高级技师,在退休、医疗、住房和参加境外培训、休假、疗养等方面,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哈市政府将推行每两年表彰和奖励100名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制度。

  为了吸引高技能人才,哈市出台的意见提出,建立与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在招商引资中一并引进关键技术岗位的高技能人才。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应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鉴证、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及接续、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

  而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高技能人才养老保险制度,指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企业,应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高技能人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保证高技能人才的医疗待遇。

  此外,为建立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资金筹措和投入机制,意见还提出,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对哈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捐赠。凡通过政府部门或我国境内的非赢利组织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