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7日电26日,哈尔滨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和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结果。据悉,市政府拥有本级行政权力142项,市政府所属的56个委办局拥有行政权力4866项。规范行政权力,再造政府流程,让政府的权力“有数”了,同时量化了市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的行政权力,规范了各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改变了行政机关权力模糊不明的状况,市政府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权力政府转变迈出了一大步。
据悉,此次以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和再造为重点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共涉及各类法律300余部,行政法规600余部,地方性法规400余部,国家部、委规章和省、市政府规章3000余部,法律条款总计20余万条。
据悉,此次清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并使群众广泛了解掌握并且会运用政务公开目录及流程图。今后哈尔滨市还将建立动态的清理工作机制,将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开展下去。及时清除废止过时的权力,补充需要新增加的权力,完善需要进一步修改的权力运行环节,尽可能做到行政权力的清理界定工作与国家、省、地方的法律依据立、改、废的工作同步。
清理后市本级、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的行政权力量化一览
市政府本级行政权力142项,绘制流程图126个。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许可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8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补偿1项、其他权力(如制定紧急预案,对下级的监督、指导等)34项。
市政府所属的56个委办局行政权力4866项,绘制流程图828个。其中,行政许可351项、行政处罚35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94项、行政强制108项、行政征收113项、行政检查93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确认56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调解7项、其他权力504项。
创新政府流程即政府流程再造或者叫再造政府,既是公共行政改革的理论创新,又是公共行政改革的实践创新。政府流程再造涉及到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乃至于管理行为等政府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
基本内涵:以“公众需求”为核心,以“服务链”为纽带,通过组织机构、服务流程的优化重组,形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多向互动的有机系统,以谋求政府绩效的显著提高。
根本原则: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体现合法性;以革新行政理念、机构、方式为特征,体现创新性;以实现绩效飞跃为标志,体现高效性;以“便民、利民”为目的,体现方便性。
主要目标:优化重组原有流程,达到流程便捷化;追求流程再造的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达到行为规范化;突出人文关怀,达到过程人性化;注重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无差别供给,达到品质标准化。
核心内容:推动权力还原与多元化主体,实施社会结构再造;推动权力下移与扁平化构架,实施组织结构再造;推动权力制衡与多领域监督,实施监督机制再造;推动权力规范与阳光下运行,实施权力运行程序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