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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布松花江冰面禁行通告 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
2008-01-02 09:24:4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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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日电 松花江封冻后,哈市公安部门已经发布封江通告,但哈市仍有车辆和行人违反规定在冰面通行,造成很多安全隐患。为加强冬季江上安全管理,保证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1日,哈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加强松花江城区段冬季封江期间安全管理通告。从即日开始禁止车辆和行人在冰面通行,冰面上从事游乐性活动要在划定区域进行,如违反通告规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哈市通告要求,松花江城区段封江期间,禁止车辆和行人在冰面通行;必须在冰面上作业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应当在哈市公安部门划定的安全区域内通行。禁止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在安全区域外冰面上通行。

  江上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在危险冰面、清沟、冰窟窿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经批准在冰面上从事游乐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划定的安全区域进行,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

  确因需要必须在封江期间从事冰上作业的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海事等部门应当加强冰上生产作业监督管理和指导。

  对违反哈市发布的通告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杜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