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8日电 (龚南红 记者 杜筱) 2008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办好25件“卫生惠民服务”实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记者28日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2008年,省委作出了实施“十大惠民工程”的工作部署,对卫生部门提出了实施“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程”的工作要求。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省卫生厅积极争取筹措资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努力构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新农合管理运行网络;积极开展“五大示范区”试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为百姓办好25件“卫生惠民服务”实事,让我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具体措施如下:
一、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办好12件实事
1、做好各级疾病中心的设备装备。利用专项资金3492万元,装备9个市级、82个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的设备;利用2300万元,加强66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
2、做好国际和社会捐赠的五个项目。利用国际和社会专项资金2.32亿元,实施好“五个项目”。其中,初保基金会捐赠我省的5500万公共卫生项目;世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350万美元的V11项目;德国政府赠款300万欧元的预防艾滋病项目;以色列政府900万美元卫生贷款项目;日本政府5亿日元延缓使用卫生贷款项目。
3、做好结核病防治项目。利用专项资金1762万,实施中央补助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项目,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到70%,治愈率达到85%以上。
4、做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利用近亿元的专项资金,实施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由“5苗防6病”扩展到“9苗防13病”,五种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加速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提高接种监测信息报告质量,实现对流动儿童异地接种信息的共享。
5、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利用专项资金1747万,免费为6.5万人提供咨询检测服务。艾滋病健康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全省预防性途径传播干预措施覆盖总人数约为9.75万人,培训基层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和非政府组织人员2600人。为部分县(市、区)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抗体筛查服务,检测率达到85%以上。
6、做好重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利用专项资金589万元,用于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在100个乡村开展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在300个乡村进行高砷水源筛查,在全省132个县(市、区)开展碘盐监测,对200例克山病病人进行干预治疗。
7、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利用专项资金99万元,在项目县选择400例有肇事肇祸倾向的贫困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及至少每年四次的相关化验检查,提供有专科医生进行半年一次的服药后免费疗效评估与治疗方案调整,同时给予每年两次的免费复诊。
8、做好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工作。利用专项资金41万,设立示范区,开展健康档案信息收集、慢性病危险因素的评估及干预工作。
9、做好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利用专项资金7万元和31万元,在齐齐哈尔市、铁力县设立示范区,分别开展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并积极做好监测和防治。
10、做好“降消”项目。利用专项资金1113万元,在全省49个项目县中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对14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孕妇实行正常产免费住院分娩,异常产给予不低于500元的补助。对其它35个项目县,实行贫困孕妇住院分娩部分救助。11、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和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利用专项资金1665万元,在农村新建卫生厕所4.2万座,总普及率达到59.04%。完成5017份农村水质监测任务。
12、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活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区、镇、县城)10个,省级健康促进社区20个,省级卫生村200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500个。利用专项资金74万元,开展公共场所被动吸烟监测和健康素养监测,以及继续烟草控制干预和健康素养综合干预等。
二、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办好4件实事
1、做好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装备。利用专项资金10,311万元,做好56个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59个省自建项目、7个县医院和7个县妇幼保健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140万元,对45个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利用1700万,对125个乡镇卫生院装备设备近500台件,提高我省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
2、做好卫生支农工作。一是利用专项资金454万元,在国家级贫困县中选择84所乡镇卫生院与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成帮扶对子,为每个受援乡镇卫生院派3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城市医生,带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提高。二是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从城市大医院抽调业务骨干75人,到15个国家级贫困县服务一年,帮助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3、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利用专项资金752万元,培训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800人,乡镇卫生院长800名,县(市、区)卫生局长64名,乡村医生12000名。
4、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表彰奖励。利用专项资金600万元,奖励县域农村优秀卫生技术人员3000人。
三、在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办好7件实事
1、做好17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专项资金1.5亿元,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全面开展17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做好社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利用专项资金268万元,对1000名社区医生和1000名社区护士进行岗位培训。
3、做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规划设置。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确保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医疗保险范围达到80%。
4、做好中医能力建设项目。利用专项资金2926万元,做好18个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6个中医院中药制剂室建设、8个县中医院中药房建设、近20个中医院中开展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专科建设、实施中医临床疗效能力建设、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工作。同时,实施“三名三进”工程,提高社区和农村居民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6、做好贫困人员的医疗救助项目。利用专项资金261万元,为255名患有视力残疾、唇腭裂、小儿疝、睾丸鞘膜积液和尿道下裂等外科系统先天性疾病的儿童实施医疗救助。为3010名患有白内障的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每例患者补助800元。
7、做好惠民医疗服务政策的落实。一是继续在二级以上医院办好扶贫门诊、扶贫病房,落实好特困人群就医优惠政策。二是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并将惠民医疗服务情况纳如医院主要考评指标。三是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加价政策。各级医疗单位按药品供货价格,西药加价不超过15%;中药饮片不超过25%;每最小包装单位药品最高加价不得超过75元的政策。对于医用耗材,继续执行分段加价、最高限价的政策,即材料价格越高加价幅度越小,每单位耗材加价不得超过300元,让群众受益。
四、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方面,办好2件实事
1、做好新农合国家资金补偿、缴费政策的落实。利用专项资金10.4亿元,落实参合农民补助标准由人均50元提高到80元的国家资金补偿、缴费政策。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住院资金补偿比较2007年增加16个百分点。
2、做好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利用专项资金1085万元,对2007年新增合作医疗县(市、区)1500名新农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为新农合管理机构装备计算机和打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