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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林业局围绕“兴林富民”推进林业建设
2008-03-05 16:59:1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白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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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5日讯 哈尔滨市是林业大市,市属林业经营总面积142万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6.8%,有6.3万林业职工及家属和近200万农业人口生活在林区。市林业局承担着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建设和林业行政执法等重要职责,肩负兴林富民、林区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重任。“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对于林业职能有效发挥和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

  ———从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入手,强化责任意识

  近年来,市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实行局长负总责,副局长抓战线,纪检部门统一组织协调的工作体系,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整章建制,完善措施,制定了哈尔滨市林业局优化服务环境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实施细则及行政许可公示、公开制度,开通了“行风直通车”,全面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实行政务公开,窗口单位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利用网络平台,开设政务公开栏目,印制“政务公开指南”,采取定期召开咨询会、听证会,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系统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近万件,行政处罚案件达到合法率、办结率100%,行政诉讼胜诉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为林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各窗口单位分别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奖励。市林业局被评为省、市政风行风建设最佳单位。

  ———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入手,深化林业改革

  据介绍,林权制度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市林业局在调查研究、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按照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要求,及时启动森林、林地、林木流转试点工作,组织各区县林业部门到外地进行专题考察,深入到试点县林场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哈尔滨市林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林改意见已获得省林业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这项改革的实施,将盘活哈尔滨市森林资源资产,激活林业生产力,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实现“务林有其山,山林有其主”,还权还利于民,达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的。

  ———从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入手,实施兴林富民工程

  据介绍,“兴林富民”是哈尔滨市林业发展的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求,根据市委提出的创建“三个适宜”城市的总体部署,市林业局以造林绿化、森林培育为重点,全面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努力营造适宜人居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内容,完成森林培育65万亩;以提高城市品位为内容,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大冬会301国道沿线绿化;以维护国土安全为内容,完成大顶子山航电枢纽松花江沿岸绿化年度工程和双城沙化地治理工程;以新农村建设为内容,配套完成1050个村屯绿化工程。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全市已完成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亿元,新建林区通场公路228公里;家属区道路26公里;新建改建林场场部46处、面积23000平方米;新建改建职工住宅10万平方米;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36起,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实现了连续19年无森林火灾;以科技为支撑,积极发展林业产业。森林旅游、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种苗花卉、特色养殖、木材加工和草柳编织等主导产业迅速壮大。扶持职工和林农发展家庭经济,涌现出了“十大龙头企业”、“十大产业基地”和“百强示范户”。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