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5日讯 从2004年到2007年,哈尔滨市平安建设四年迈出四大步,平安创建工作深入民心。日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大伟就哈尔滨市平安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未来五年创安规划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平安建设富有成效深得民心
问:创建“平安哈尔滨”活动自2004年开展以来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2004年3月,市委做出创建“平安哈尔滨”的决定,在全省率先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四年多来,全市刑事综合发案始终保持稳中有降,2004年比2003年下降5.5%,2005年比2004年下降3.6%;2006年比2005年下降2.4%;2007年比2006年下降2.6%。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市城调队调查,2004年以来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分别为88.1%、88.8%、89.1%和89.6%。2006年,市城调队对市委、市政府20项主要工作进行民意测评,包括平安建设在内的“社区建设工作”满意率名列第一;市民对社会治安问题的关注程度由第4位退至第8位。2007年,全市人均发案率在全国4个直辖市、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最低;9月,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对全国661个城市进行评价,哈尔滨市在全国30个最安全城市中位列第15。目前,全市77.8%区县(市)、86.2%的街乡(镇)、76.3%的社区(村)、75.2%的单位达到了创建标准。平安建设成为哈尔滨市近年来最富有成效、最深得民心的工作之一。
八项措施强力打造民心工程
问:在开展创安这项民心工程中,哈尔滨市主要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领导率先垂范,强力组织推进。开展平安建设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创安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目标,与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领导签订创安责任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研究创安工作,亲自动员、参加巡夜、检查调研,解决创安重大问题,亲自包案解决涉法涉诉积案和棘手的问题等。
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四年多来,市、区、县及有关部门投入创安经费已达5亿多元,投入总量接近2003年前13年水平,必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维稳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维稳第一责任;完善维稳工作运行规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原则、方式和方法;建立重点行业维稳风险预测评估机制。
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打防控水平。常年坚持公安机关“全警大巡逻”,组织党员开展“为百姓守夜送平安活动”。实施“两亮一安全”工程。在城区,以“数字城管”为平台,继续推进区域化治安、交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抓打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扩大“打黑除恶”战果,“打黑”战果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综治维稳组织建设。目前,全市街、乡(镇)已全部建立了综治维稳中心,配备专兼职人员2600余人,构建起了上下贯通的四级综治组织体系。
立足本职工作,发挥整体合力。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财政、教育、工商等部门各司其职,先后开展“平安家园”、“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单位”、“平安市场”、“平安校园”、“平安乡村”等形式的创建活动,全市形成条块结合的大平安创建格局。
实行综合整治,消除不平安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治安突出问题,先后开展了隐患“销号”战役、保护未成年人“丙戌行动”、无路权车整治行动等。
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政法综治队伍整体素质。市委政法委坚持明察暗访通报制度,共查访基层政法单位2462个(次),通报批评807个单位、704人。大力宣传东莱派出所等老典型,选树一大批先优群体和个人,政法干警的形象和公信度明显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平安建设
问:哈尔滨市是如何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创新,推进平安建设的?
答:创新警务体制。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公安机关合并撤销128个职能重叠的科(室),辟建警务室1170个,下移警力1886名,派出所以下警力提高到60.8%和43.8%,形成了三警合一、一警多能,集打防控、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基层作战实体。同时,市政府一次投入1000万元购置警务车500辆,开进全市各个社区。督促民警沉入基层,做好社区警务。
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将职责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指导协调机制,坚持条块结合,注重发挥行头牵动作用。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健全创安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考核制度。建立执行明察暗访通报制度等。
创新工作方法。“典型示范抓重点”,对于一些新的重点工作项目,通过先行试点、培养典型,提升创建质量。“驻点服务破难点”,对国企改革矛盾较大的工业系统、中小学易发不安全问题的教育战线以及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县,实行驻点服务制度。“以评促创亮热点”,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和公众安全感调查等方式,增强考评的真实性和公开性。
创新建设形式。开展“平安社区(村)达标竞赛活动”,落实创安措施。推广农村“治安承包”,延伸创安触角,建起县、乡、村、屯四级治安防控网络。打造“平安家庭”品牌,组建网络家长学校,全市涌现“五创”模范家庭1960户。构建平安家庭服务网络,实施“全救助、全就业、全就学、全服务”;开展“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
五年使90%以上区县(市)达标
问:今后五年深化“平安哈尔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警民打防体系,改进社会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制度保障,不断创新思路、丰富内容、拓展途径、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促进“平安哈尔滨”建设全面提档升级,为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为全市90%以上的区、县(市)达到平安创建标准,力争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维护社会稳定、构建防控体系、严打整治斗争、保障经济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公共安全管理和社会公众安全感七个方面工作水平和成效名列前茅,使哈尔滨市进入“全国最安全城市”行列。
强化专业防控健全防范措施
问:如何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答:我们把今年作为“防控体系建设年”,进一步完善城乡防控体系建设。首先,提高专业力量防控能力。深化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城市社区警务室和农村警区建设达到公安机关制定的标准;推动警力下沉,基层一线警力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实现一村一警;巩固完善“全警大巡逻”巡控机制。规范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充实壮大专职保安队伍,警保力量比例力争达到1∶2,实现城镇每200户、农村每村至少有1名专职治安员。运用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4050”人员和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制定出台《哈尔滨市专职治安员管理办法》,提高治安员专业素质和实战水平。积极组织社会义务工作者和其他力量参与治安防范工作。
进一步加强防范设施建设。巩固“两亮一安全”建设成果,实施“平安灯工程”,提高物防建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数字城管、交管为依托,打造数字治安体系。将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的总体规划,实行同步规划、综合设计和独立验收;明确住宅小区、办公楼宇物业管理企业治安防范责任;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落实规范化物防和技防设施建设;对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住宅区实施物防和技防设施分批改造;在农村因地制宜地推广安装报警器、电子监控等简易物防技防设施;对全市主要街道、路口和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强制实施技防手段,形成全时空、全覆盖的治安防控网络。
把握规律特点深化“严打”整治
问:“严打”是创安始终坚持的方针,今后将如何完善这项工作体系,实现长效治理?
答: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开展治安形势评估预警工作,加强刑事犯罪情报分析,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采取超前应对措施,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季节性犯罪、多发性犯罪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和禁毒铲毒等专项斗争,加大破案攻坚力度,提升打击水平。加强监管场所规范化建设,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管理教育力度,提高改造质量。
推进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工作。把治安案件控制、“无路权车”和自行车专项整治、火车站前广场治理、棚户区火灾隐患治理、网吧问题治理、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打击非法用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坚持属地管理,明确牵头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强化协调配合,狠抓责任落实,在短期内能解决的,限时完成;对动态性强、需要一定过程才能解决的,一抓到底,着力从源头治理。完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和监督机制。
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加强防范对策的研究,健全完善预警、安全监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金融、工商、公安、检察等部门和区域之间的沟通协作。广泛开展法治环境先进区县(市)、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
深化农村和行业平安建设
问:哈尔滨市如何将平安建设拓展延伸,扩大平安覆盖面?
答:我们要以奥运年为契机,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共建平安家园,喜迎奥运盛会”的群众性创安活动。深化农村平安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乡镇、平安村(屯)等基层创建活动,促进和保持城乡平安建设均衡发展。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严厉打击盗窃、抢夺、抢劫、破坏农业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及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实有人口的调查登记;普遍推广农村治安承包责任制,规范合同,落实经费,加强管理,确保发挥作用。
深化行业平安创建。进一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平安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行业的创建责任。继续巩固和完善“平安区县(市)、平安街乡(镇)、平安社区(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道路、平安工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广泛搭建创建载体,开展“平安医院、平安质检、平安旅游、平安矿区”等创建活动。以规模企业和治安问题较多的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综治进私企”工作,落实企业法人治安责任制,全面落实私营企业各项综治措施。
加强综合保障不断推进创安
问:要把创安工作不断推向深入,需要方方面面的保障,哈尔滨市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综合保障工作?
答:———落实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把平安建设工作的成效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表彰奖励制度和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具体办法和程序,严格兑现奖惩。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全市街、乡(镇)综治维稳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管理,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大力推进派出所、司法所和基层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将新增的力量重点投向基层。整合基层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政法综治组织为骨干、群众自治及群防群治组织为基础的综治工作网络。
———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在政法各部门普遍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提高政法干警执法办案和做群众工作的实际本领;定期组织综治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政法综治队伍整体水平。
———健全综治创安保障机制。切实将综治创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力度。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发动。加强依法治市工作,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质量。
———完善检查考核措施。建立平安建设巡视制度,实行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加大日常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